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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简章

发布时间: 2018-09-28 浏览次数: 23398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二、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pdf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6.我校相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本学院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三、申请办法

1.学生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学院审核。各推免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推免生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等)由各学院确定,但对同一专业、领域拟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及外校)必须采用同样的复试形式、同样的评分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排序录取。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推免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5.签署协议。被录取推免生应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四、联系方式:

  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编:330022

咨询电话:0791-88120609

    真:0791-88120608

联 系 人:赵老师、廖老师

 

 

各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生实施办法:

001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02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03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04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08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09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0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1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2江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3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4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5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6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7江西师范大学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8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生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19江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0江西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1江西师范大学软件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2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3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4江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5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单糖化学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7江西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28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经济发展研究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
031江西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