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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浏览次数: 8375

各位考生:

根据201836日收到的《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文件精神,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调整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都进行了相应变化。现根据教育部新的文件精神,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工作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符合普通博士招考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1.马克思主义理论:3名;

2.基础心理学:2

三、报考要求

1.312日前登陆教育部博士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博士生专业,专项计划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教育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名称尚未更新)。

2.下载填写《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并由考生所在高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与博士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其他材料(见博士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于315日前一并交至我办。

已在教育部博士生报名系统填报了我校“5-高校辅导员专项”并提交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的无须重新报名。

特此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