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3月6日收到的《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文件精神,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调整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都进行了相应变化。现根据教育部新的文件精神,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工作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符合普通博士招考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1.马克思主义理论:3名;
2.基础心理学:2名
三、报考要求
1.3月12日前登陆教育部博士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博士生专业,专项计划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教育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名称尚未更新)。
2.下载填写《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并由考生所在高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与博士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其他材料(见博士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于3月15日前一并交至我办。
已在教育部博士生报名系统填报了我校“5-高校辅导员专项”并提交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的无须重新报名。
特此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