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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6 浏览次数: 15128

  

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最终具体加分范围、加分幅度、加分名单,以今年教育部下达的加分详细清单为准!

如有符合以上加分政策项目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10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2833044662@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初试加分”,联系电话:0791-881206089, 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在本网站公示。  

 

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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