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8〕28号)精神,现制定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2018年5月13日上午8:30;研究生院N101(面试),N106(候考)。 二、复试领导小组 三、复试小组 四、招生计划 按照化学一级学科招生,总计划数18人 将于5月13日上午 8:30召开预备会,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补充复试细节。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科研基础、专业面试、专业外语测试。 1、 科研基础:考生首先填写《科研考核表》,由专人核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再提供复试教师查阅。主要是通过对考生科研成果、学习与科研经历的材料查阅,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在本专业的培养潜力。 2、 专业面试: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4道题目选2道作答,复试成员自由提问,复试成员独立打分。 3、 专业外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外语能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先由复试小组成员准备若干专业文献,考生随机抽取1篇朗读并翻译。 六、考核计分分值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科研基础考核为40分,专业面试回答问题30分,专业外语测试为30分。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复试成绩。 复试权重:初试成绩(英语+综合化学)与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 最后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八、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录取原则排名,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招领导小组批准,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如下: 1. 每个导师只带1名博士生; 2. 直博生优先录取; 3. 非定向学生优先录取; 4. 优先录取本导师上线的学生; 5. 如果一个导师名下有多名学生,同一导师名下的学生按总成绩排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若有多余指标时,每个导师录取1名后剩余学生按总成绩排队。 7. 非定向考生,需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转调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候补考生替补。 未尽事宜由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商讨解决。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