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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和更改2017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6 浏览次数: 10299

各位拟录取考生:

我校今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含调档函)须待教育部下达正式录取结果后方可寄送,预计将于6月中下旬开始寄送、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EMS寄送。

2. 邮寄地址为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所留通讯地址及移动电话。

3. 各位拟录取考生可用本人的考生编号和研招网所留证件号登陆“江西师范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点击进入自行查询默认的寄送方式。

凡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有所变更的考生,必须于611日前登陆以上网页自行进行修改,如不按时修改,造成无法收件者后果自负。

注: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待规定的保留年限过后凭此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不再另行发放,请妥善保管。

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791-88120608 

 

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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