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
2.复试地点:研究生院N301、N302、N306、N307
三、复试小组名单
第一组:
面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现代语言理论与语言应用、文化艺术与传播。
第二组:
面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四、招生名额分配:14(含少骨计划)
文艺学:3个
汉语言文字学:1个
中国古代文学:1个
中国现当代文学:2个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个
文化艺术与传播:3个(含1名少数民族骨干生)
现代语言理论与语言应用:2个
五:复试方式及各部分所占分值
1.已有科研成果审核评分:30%
2.专业面试:60%(学生面试采取抽题制,随机抽取三道题,选择其中两道题作答。答辩小组根据答题评分。)
3.专业英语面试(口语能力):10%(在每名学生专业面试结束后立即进行)
六、录取原则及要求
1.计分方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折算成100分)+复试成绩(满分折算成100分)。
2.录取原则:
(1)原则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可优先考虑。
(2)每个研究方向单独排名。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排名。
(4)每位博导每年指导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如招生博导无拟录取考生,可从报考同一研究方向其他博导的拟录取考生中调剂,如同一研究方向没有富余拟录取考生才能从同一专业的其他研究方向中调剂。调整报考导师程序为:个人申请,调入调出导师签署意见,博士点负责人和学院院长签字,单位盖章,报研究生院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校研字〔2017〕35号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文学院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