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初试、复试考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5月19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上旬寄发。随通知书一并寄发的材料有:(1)新生入学须知;(2)银行卡(缴纳学费、住宿费,发放普通奖学金用)(3)非定向考生的调档函;(4)定向考生的协议书;(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入学须知及协议书。
3.非定向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及接收人信息见下表:
2017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信息表(发布).xls
5. 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研究生院或校纪委反映:
88120609、88120608(研招办)
88120026(纪委)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